鴻邦新聞
本所代理黃姓當事人訴請離婚、監護權、會面交往及剩餘財產等,均成功達成和解。110.1.19.(內文)

本所代理黃姓當事人訴請離婚、監護權、會面交往及剩餘財產等,均成功達成和解。110.1.19.

 

 

當事人女方結婚後,才發現先生疑心病重,男方時常懷疑女方對其心懷不軌或於食品內下毒,且時常對女方冷嘲熱諷,女方受不了男方對其精神上之虐待,乃提起訴訟請求離婚、小孩單獨監護權及判決離婚之損害賠償。

訴訟過程中,本所並代理提起保護令及違反保護令之刑事告訴,均獲勝訴。

最後於本所協助下,雙方同意達成和解,女方成功離婚並取得小孩監護權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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