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資保護
為何現行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要修正為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? 其修正重點為何?
請問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之立法目的為何?
何謂「個人資料」?何謂「特種資料」?又什麼是「個人資料檔案」?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 條之特種資料蒐集、處理或利用規定尚未施行,目前如何適用本法?
本法的「個人資料」,是否以生存的人為限?
本法所規範的「蒐集」、「處理」及「利用」行為,分別是指什麼?
為什麼本法規定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,需要有「特定目的」?又所謂的「特定目的」究何所指?
什麼是個人資料的國際傳輸?
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那些情形下,得限制非公務機關為國際傳輸個人資料?
本法的「公務機關」及「非公務機關」分別有那些?
在那些情形下,不適用本法的規定?理由為何?
公務機關在那些情形下,可以蒐集、處理或利用一般性個人資料?
非公務機關在那些情形下,可以蒐集、處理或利用一般性個人資料嗎?
為保障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個人資料本人可以行使哪些權利?
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告知義務所指為何?
非公務機關合法利用個人資料從事商品行銷時,為方便當事人拒絕接受該產品之行銷,該非公務機關應有何作為?又被拒絕行銷時應如何處理?
個人資料外洩時,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是否有通報或告知當事人之義務?
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委託其他法人、團體或個人,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或利用行為,如果受託者將個人資料外洩,委託機關是否要負賠償責任?
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會有哪些相關責任?
依本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時,是否有時間上之限制?
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前,已經蒐集的個人資料,是否可以繼續予以利用?
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,有哪些?
個人資料之類別,有哪些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