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申請人在本局完成專利公報刊載準備作業前,隨時可撤回領證申請,但如已完成公報刊載準備作業,則無法撤回領證申請。
(二) 申請撤回事項雖准予撤回,惟因已進行處理程序,所繳證書費無法退還,至於所繳維持專利權存在之專利年費,因未授予專利權,係屬得退費之事由,本局將會退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