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利權
如何申請專利?

(一)專利區分為發明、新型及設計3種。發明包括了物、方法或物的用途上的創新。新型是指物品的形狀、構造或組合上的創新(採形式審查)。設計是指物品的全部或部分的形狀、花紋、色彩或其結合的創新、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。申請人可依照其技術(技藝)內容,選擇適當的專利種類,並使用本局規定格式的申請書表,寫下要申請專利的技術(技藝)內容,附上申請規費,向本局提出申請。

 

(二)專利申請表格、申請須知及範例,請至本局網站下載繕打(本局網站→專利 →申請資訊及表格 →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→新版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)。 

 

(三)可親臨本局或各服務處,或以郵寄方式寄送,或以電子申請送件。

 

(四)發明專利申請費每件新台幣3,500元(發明專利申請案未附英文說明書,所檢附之申請書中發明名稱、申請人姓名或名稱、發明人姓名及說明書摘要同時附有英文翻譯者,申請費減收新台幣800元。)、申請實體審查費(專利說明書50頁以內)每件新台幣7,000元(申請專利範圍之請求項在10項以內)申請專利範圍之請求項超過10項,每項加收800元。說明書、申請專利範圍、摘要及圖式超過50頁者,每超過50頁須加收500元;其不足50頁者,以50頁計。 新型專利申請費每件新台幣3,000元;設計申請費每件新台幣3,000元。

 

(五)電子方式申請專利,可進入智慧局網站→相關連結→「電子申請相關事項」單元查詢相關事項。